公告日期:2024-10-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生态”、“公司”),证券
简称:873960,证券代码:中科生态,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办券商”)作为中科生态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次中科生态要约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本合法合规意见。
一、本次要约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中科生态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 “公司股票 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1,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9.92%,按照回购价格4.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47,200,000.00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96,480,677.85元,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2,026,257.26元,可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保障。
根据 公 司 2024年 半年 度 报 告,截至2024 年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为
508,081,711.68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1,975,727.25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25.93%,流动比率为3.48。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负债水平较低,流动性及偿债能力较好,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应付款项和客户的预收款项等经营性负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假设回购资金47,200,000.00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9.29%、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9%,
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4.00元/股。公司拟采用要约回购方式面向公司所有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符合规定
根据中科生态《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等情况安排如下:
1、回购规模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11,800,00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高于 9.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47,200,000.00 元。
2、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 4.00 元/股。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5.02 元,公司本次要约回购价格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且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及第十五条“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应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的规定。
3、回购资金安排
公司本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7,200,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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