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股份代持及整改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近期,公司通过自查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股东(以下简称“自查主
体”),发现上述自查主体中部分人员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将 上 述 情 况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股权代持及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自查主体中涉及股份代持的事项均已整改完毕。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序号 被代持 代持人 代持形成时 代持股数 占 总 股 代持解除时间 代持解除方式
人 间 (股) 本比例
1 陈庆星 黄勇 2010 年 2 月 190,000 0.16% 2024 年 11 月 通过大宗交易完成
代持还原
张远禄 95,282 0.08% 因被代持方无法满
2 张远逢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12 月 足新三板合格投资
李文标 11,056 0.01% 者适当性而无法及
殷华 48,000 0.04% 时开立证券账户,
3 殷伟 2015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经代持双方协商达
殷娟 92,000 0.08% 成一致,代持双方
吴立伟 30,000 0.02% 签署《委托持股解
4 林春艳 邱毅 2015 年 6 月 90,000 0.07% 2024 年 12 月 除协议》《股份转让
协议》,由代持人以
周永芳 15,000 0.01% 参考公司当前股票
5 官微 官忠明 2022 年 6 月 20,000 0.02% 2024 年 11 月 的市场价格回购被
代持股份解除代持
6 李邵闽 李邵粦 2015 年 6 月 14,280 0.01% 2024 年 11 月 关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