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森炭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林园
鑫森炭业资讯
2024-09-20 18:03: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林鹏,现提名林园女士为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3

的相关规定;

(六)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挂牌公司或者其控制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1%以上股份或者是挂牌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挂牌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述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与挂牌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4-053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