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金额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
2、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在授权期限内(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止)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
公告编号:2024-008
施。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止。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的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8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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