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885 证券简称:国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 16 号中国化工大厦 1015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电话、书面通知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骆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4 年 1-3 月财务
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3 月
公告编号:2024-035
审阅报告》(XYZH/2024ZZAA2B04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大庆、梅凤乔、顾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的相关规定,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2 年及 2021 年
年度报告进行增补披露。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关于北京国环莱茵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信息披露新政策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XYZH/2024ZZAA2B04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大庆、梅凤乔、顾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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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2021 年度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进 行说明并按照新政策重述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 说明及重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关于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鉴证报 告》(XYZH/2024ZZAA2B04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大庆、梅凤乔、顾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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