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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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说明 1-2
关于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鉴证报告
XYZH/2024ZZAA2B0414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环科技公司)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执行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相关规定,国环科技公司对2022年、2021年度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进行说明并按照新政策重述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说明及重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国环科技公司编制的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情况说明及重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ZZAA2B0414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环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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