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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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报告 1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3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4-5
— 合并利润表 6
— 母公司利润表 7
—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9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11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13
— 财务报表附注 14-86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9 日,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南侧 A-04 地块 2#商业办公楼 3 层 1 单元-311,
总部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 16 号中国化工大厦。本公司注册资本金20,554.73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骆建明。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应用软件服务;投资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主要产品为废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与集成、污废水处理系统工程、污废水项目运营服务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9.金融工具”、“三、10.存货”“三、14.固定资产”、“三、17.无形资产”、“三、20.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判断的披露事项 注中的披露位置
账龄超过三年的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单项金额重大的 项目注释 3.应收账款 1%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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