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电气: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旭辉电气资讯
2024-09-06 16:45: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9-06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收入确认相关内控的健全有效性...... 3
问题 2. 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期后业绩下滑风险...... 45
问题 3. 原材料采购真实性及价格公允性...... 68
问题 5. 其他问题 ......114

问题 1、收入确认相关内控的健全有效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收入确认方式分为签收确认收入和安装调试后验收确认收入两种情形,其中各期验收确认收入占比超过 90%。(1)发行人目前以实际投运完成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验收报告或投运报告作为验收证明文件,其中投运报告由发行人出具并经客户确认,报告期内存在部分项目在收入确认时未实际取得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的情况,如各期投运报告出
具日期滞后 2 个月以上的项目对应收入金额分别为 2,076.06 万元、956.75 万元、
911.51 万元,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5.19%、3.72%。(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平均安装验收周期在 200 天以上,报告期内存在部分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长期未验收或投运的情况,导致存在安装调试和投运日期跨期情形。(3)发行
人 2020 年至 2022 年收入为 1.85 亿元左右,2023 年增长至 2.44 亿元。2023 年
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中,部分项目合同签订至确认收入不足 2 个月,短于其他年份的项目平均周期。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各期验收方式确认的收入中,以投运报告、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金额及占比;说明以投运报告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主要客户类型、涉及金额及占比,非电网类客户以公司出具的投运报告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商业合理性;说明公司目前以投运报告作为主要收入确认依据是否符合电网、非电网客户的相关合同约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2)说明在未获取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的情况下,发行人各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相关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未获得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的情况下确认收入是否合规,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说明投运报告的出具流程,经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出具的一般滞后周期,报告期内投运报告出具日期滞后 2 个月以上的项目及涉及的客户的具体情况及背景,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收入确认的合规性;模拟测算如以客户最终确认的投运报告出具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仍满足发行上市条件。(3)说明发行人目前收入确认相关内控的健全有效性,是否仍存在未获取客户确认的验收或投运报告确认收入的情况,相关产品收入确认的依据及合规性。(4)说明报告期各期涉及调试到验收跨期项目的数量、金额及占比,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中阳县暖泉 110kV 输变电工程等项目长期未验收的具体
背景。(5)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品由合同签订至确认收入各环节的平均耗时及变化情况,2023 年发货至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至验收等相关环节周期是否明显缩短及合理性;进一步梳理 2023 年收入确认周期明显偏短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交易的背景、收入确认的依据及合规性,长春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客户收入确认周期明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