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3816 证券简称:捷先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彭晓洁、李红卫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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