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3816 证券简称:捷先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深圳 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彭晓洁、李红卫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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