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3816 证券简称:捷先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6日,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23年4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813号)。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1,531,6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1,348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SZAA7B001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告编号:2024-002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号:755928113910806。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于2023年7月31日注销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1,348.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250.99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05,598.99
(三)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6,568,659.75
2.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员工工资 2,172,743.42
3.补充流动资金-支付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1,264,195.82
合计使用 10,005,598.99
(四)销户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公司未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告编号:2024-002
(一)单位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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