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7
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873816 证券简称:捷先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陈兴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陈兴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陈兴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彭晓洁、李红卫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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