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6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73729 证券简称:北化高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北化高科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及专利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额度 500 万元,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担保”)提供担保,授信期两年。根据合同要 求,拟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红原向 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向其提供财产清单;(2)公司实 际控制人李东生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向其提供财产 清单;(3)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北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海淀科技担保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4)公司将发明专利(一种聚二甲基硅氧烷炭黑母 粒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6 1 0720147.7)进行质押向海淀科技担保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及担保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及专利质押的议案》,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五)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
公告编号:2023-004
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程红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 12 区甲 5 楼 2 门 5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自然人
姓名:李东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 23 号院 1 号楼 1 门 402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的反担保,未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不涉及关联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未 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额度 500 万
元,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担保”)提 供担保,授信期两年。根据合同要求,拟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以下反担保措 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红原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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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其提供财产清单;(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生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反担保,并向其提供财产清单;(3)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北化高分 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4)公司将发明 专利(一种聚二甲基硅氧烷炭黑母粒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6 1
0720147.7)进行质押向海淀科技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及担保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向公司提供 500 万元贷款,海淀
科技担保为公司此笔 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向海淀科技担保提 供反担保。此笔反担保是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补充 流动资金。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反担保有利于公司进行流动资金补充,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 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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