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卓兆点胶资讯
2024-04-26 2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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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5,321,836.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2,311,084.7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2,077,246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5,812,527.28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的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采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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