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良淋科技资讯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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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十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淋科技”、“公司”)拟申 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 规定,以及《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 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辅导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董加武、鲍强、臧宝玉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 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动情况



本期辅导小组成员无变动。



3、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本期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无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20年11月对良淋电子进行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进行了辅导并公示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至 6 月。



2、辅导方式



(1)组织自学;



(2)集中授课;



(3)专项问题研究与分析;



(4)中介机构协调会;



(5)经验交流会;



(6)案例分析;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对公司 2022 年度重大

事项进行回顾总结。



(2)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持续督导,协助公司继续规范运作,加强公司的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3)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4)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和议事规则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和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范围。



(5)辅导机构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重点讲述了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规则、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使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学习。



(6)辅导机构对公司董监高进行了持续辅导,帮助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义务。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实控人的回购义务



针对公司实控人与部分股东约定的回购条款等事项,相关当事人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原约定中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的部分予以终止,对部分不强制终止的事项予以延期。



后续辅导中,辅导机构及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条款对公司上市的影响,对不符合上市要求的条款,各当事方将协商予以终止。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增资协议特殊条款的解除



公司部分机构股东投资公司时,与实际控制人约定了回购条款,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协商,对相关条款做了终止或者延期,现已符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但还需要根据公司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

2、公司募投项目尚待最终确定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组与公司初步研究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方向。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尚未明确具体募投项目,与募投项目对应的环评备案手续仍未完成。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实施辅导工作,辅导人员董加武、臧宝玉、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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