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6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文登奥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股份公司而来。
第三条 公司名称: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四产路 15、18、2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核准登记。
第十二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先
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一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
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于飞 2000 41.67 净资产折股
2 文登奥文电机有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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