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122
证券代码:873636 证券简称:博达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06003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22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对公司现有房产均未取得产权证书、成长空间是否有限、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直销与非直销业务模式及客户情况、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合规、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等问题
公告编号:2023-122
进行了问询。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21/1689933732_480194.pdf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博达软件及开源
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达软件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达软件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22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对公司销售费用显着较高的合理性、收入确认及真实性、毛利率较高及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合理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否影响经营稳定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28/1695890530_303050.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财务报表有效期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因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材料所涉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到期,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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