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开展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能够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
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天钧、初哲、吴迪
2024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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