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郝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为进保障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命郝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郝纯,199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本科毕业于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进入西部金属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
财务部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32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郝纯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郝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备查文件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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