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鼎丰股份资讯
2024-04-08 19: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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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73459 证券简称:鼎丰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 2023 年经营业绩以及 2024 年项目投资的资金需要,2023
年度拟进行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现金 6 元(含税)。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其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等抵押担保,部分贷款由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授信的具体担保方式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综合考虑贷款利率及期限等因素确定,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外行使公司融资决策权、代表股东大会向金融机构出具同意融资的相关决策决议,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融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兰考县鼎丰木业有限公司、老河口鼎丰木业有限公司、禹州市鼎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预计在前述借款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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