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鼎丰股份资讯
2022-05-30 18:08: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5-30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73459 证券简称:鼎丰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稳定经营,2016 年 12 月 12 日,卜二库、王奇、刘清华、田
卫华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卜二库、王奇、刘清华、田卫华。协议签订后,各方均遵守相关协议规定,不存在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的纠纷。

2022 年 5 月 27 日,卜二库、王奇、刘清华、田卫华一致同意解除《一致行
动人协议》,同日,卜二库、王奇、田卫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卜二库、王奇、田卫华。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就鼎丰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1)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

(2)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权。

第二条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时,如本协议签订的任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

公告编号:2022-035

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如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照甲方的意见决定是否提交该议案。

第三条 各方同意将在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就会议所要表决事项,通过一致行动人会议的方式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一致意见的投票。

一致行动人会议由甲方主持,各方就所需表决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并以各方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在各方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情形下,以甲方的意见作为共同表决意见。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表决权交由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行使;任何一方均不得与本协议签署方之外的其他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或者作出类似安排,也不得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影响。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国内证券交易所(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届满之日止。
三、 各方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

任职/关联关系
序号 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情况

1 卜二库 20,110,950 22.8534%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财务负责
2 王奇 17,627,898 20.031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