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华堂: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尚华堂资讯
2022-06-08 18:28: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08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73439 证券简称:尚华堂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为配合公司自身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并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合称“回购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9

2、未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通过快递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以亲自送达公司或快递签收的时间为准);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

1、回购价格:

按照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中的较高者确定回购价格。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2、回购方式:具体回购方式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第 10 个自然日(含)止。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

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明确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回购完成时间


公告编号:2022-019

股份回购完成时间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