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7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第一节 股东......- 5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第五章 董事会......- 18 -
第一节 董事......- 18 -
第二节 董事会......- 21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第七章 监事会......- 27 -
第一节 监事......- 27 -
第二节 监事会......- 28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1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3 -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6 -
第十三章 附则......- 3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原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享有、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徐州市淮海西路 241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9.2091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包境外煤炭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复印、打字、晒图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煤炭行业的矿区、矿井、选煤厂、矿区配套及综合利用的勘察、设计,综合建筑工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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