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73425 证券简称:隆基电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8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承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1,780,955 股,占公司股本的 33.99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294,702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78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钟宝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361,702 股,占公司股本的 5.73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朝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0,213股,占公司股本的 0.31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1,71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立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
公告编号:2023-02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8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恒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02,66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5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家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7,66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5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良武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8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7,0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公司规范治理的正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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