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3425 证券简称:隆基电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4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恒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3-022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 》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李恒盛先生、徐家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监事李良武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提名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监管问答》的任职要求,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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