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0
证券代码:873356 证券简称:龙门医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56 龙门医药 2023 年 11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骨干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的一致,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p.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4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杨红涛、金丽敏。(二)审议《关于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针对本次员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结合相关员工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过往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未来继续为公司服务的意向等综合考虑,公司管理层拟定了《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p.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4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杨红涛、金丽敏。(三)审议《关于<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