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0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73356 证券简称:龙门医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2144.9226 万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采取发起设立的方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采取发起设立的式。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方式。公司现有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1000 万股,全部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144.9226 万 股 , 股 本 总 额 为
作为发起人持有,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 2144.9226 万元。
第四条 公司住所: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谊南路 2 号。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谊南路 2
公告编号:2023-045
号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并未发生搬迁,只是注册地名称由原来的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改名为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路牌号为新谊南路 2 号。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拟实施定向发行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就该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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