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精工: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永利精工资讯
2019-07-24 15: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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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推荐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精工”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对该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推荐永利精工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永利精工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永利精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进行了交谈,并与公司聘请的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

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4 日,由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的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而来。



2018 年 12 月 6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

告》([2018]京会兴审字第 52000194 号),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4,720,416.17 元。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山东永利精

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中瑞评

报字[2018]第 000899 号),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94,240,142.90 元。



2018 年 12 月 7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并决议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净资产值 74,720,416.17 元按照 1:0.8298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等额股份 6,200

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

同日召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



2018 年 12 月 21 日,股份公司取得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80660108F)。



2018 年 12 月 20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 52000012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

股份公司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变更基

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2,000,000.00 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在整体变更中,公司股东、主营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均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

体折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可认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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