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873340 证券简称:毅圣消防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公司重大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使其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为获取未来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含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本制度审批;公司及子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五)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在同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在选择投资项目时,
要先公司内,后公司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办事。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可行性调研和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计价
第七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式如下: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三)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四)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五)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八条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
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九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
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或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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