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73336 证券简称:美莱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青岛美莱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青岛美莱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用于支付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款项。该贷款额度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韩鹏所有的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
路 1 号 3 号楼 1 单元 1302 户房产、胶州市少海南路 7 号少海卫城小区 18
号楼 5 单元-101 户房产,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郭雪琴所
有的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 1 号 1 栋 1 单元 1101 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此笔贷款实际的资金需求可分批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订相关合同。上述
贷款额度申请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签
订的具体贷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涉及的韩鹏、郭雪琴提供个人房产用于公司抵押担
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接受担保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该情形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式 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积极影响,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美莱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美莱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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