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78
证券代码:873324 证券简称:阳光精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倪宣明、刘渊及王香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出具公司相关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聘请了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对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10 月、2021 年
度、2022 年 1-6 月、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和 2023 年度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
博创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2023 年 2 月 28 日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无需调整。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前期财务报告补充披露情况的说明》,中瑞诚对上述内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相关报告,具体如下:
1、《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 年度)(中瑞诚审字[2024]第 405994 号);
2、《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0 年-2022 年 6 月 30 日)(中
瑞诚审字[2024]第 405993 号);
3、《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2 年度)(中瑞诚审字[2024]第 405992 号);
4、《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半年报)(中瑞诚审字[2024]第 405996 号);
5、《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度)(中瑞诚审字[2024]第 405997 号);
6、《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财务报告补充披露情况的鉴证报告》(中瑞诚鉴字[2024]第 405988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宣明、刘渊、王香兵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78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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