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问题 1. 客户集中及业绩稳定性......3
问题 2. 股权变动与自主研发能力......6
问题 3. 进一步说明收购关联方资产的公允性和合规性......7
问题 4. 与无锡二轴的业务独立性和关联交易公允性......9
问题 5. 募投项目可行性与募资规模的合理性......12
问题 6. 其他问题......12
问题1.客户集中及业绩稳定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2%、96.76%和 63.46%。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晶盛机电及其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37%、79.57%和 41.00%。2023 年业绩增长及客户集中度下降的原因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锡二轴主要业务,新增轴承销售业务。(2)发行人主要客户类型可以分为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制造厂商和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使用厂商。发行人自 2020 年起成为第一大客户晶盛机电合规供应商,除晶盛机电首次进入切片机市场即向发行人独家采购以外,其他前五大客户在向公司采购前,采取自产模式。发行人披露尚无经营模式与产品可比的公众公司。(3)发行人产品需求主要取决于光伏切割设备的新建需求。公司以 2024 年全国硅片产量将超过 935GW 为基本假设,预计 2024 年光伏切片领域
精密主轴市场规模将达到 19.15 亿元。(4)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主轴类业务在手订单(含税)合计 3,748.72 万元,其中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手订单 621.96 万元。(5)发行人 2023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24%、39.34%,收入占比较 2021 年、2022 年均大幅提升。(6)2023 年,保荐机构对直销客户收入函证的回函不符金额分别为 159,645,501.76 元,占相关收入的比例为49.95%,其中 2023 年对客户晶盛机电收入回函不符金额为128,008,892.82 元,差异原因为客户入账时间与开票时间跨
年等。2021-2023 年,直销客户未回函金额较大,各期占相关收入的 29.55%、13.54%、14.09%。
请发行人:(1)在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对比披露报告期各期在收购、不收购无锡二轴情况下,发行人的主要经营业绩及变化情况、前五大客户及销售占比、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2)说明晶盛机电自开始研发生产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即向发行人独家采购的业务背景,双方如何建立联系、如何体现发行人的核心价值作用,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3)说明自2020年至今,晶盛机电光伏切割设备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向发行人独家采购的采购策略是否符合其商业利益,是否存在自研计划或寻找其他供应商等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的情形,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4)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分类,补充说明发行人下游客户中设备制造厂商和设备使用厂商的数量及金额占比;下游设备制造商向第三方单独采购轴承部件是否为行业通用模式、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在缺少相同商业模式的同行业公司情况下,作出相关判断的依据。(5)按照增量市场、存量市场分别列示发行人产品收入利润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下游的光伏切割设备行业、光伏材料及组件行业近年来产能与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主要上市公司业绩情况、后续公司发展趋势,说明设备行业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是否直接影响发行人后续业绩。(6)补充说明对晶盛机电订单金额下降的原因,结合2020年至今各年度来自晶盛机电的在手订单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及晶盛机电的业绩与经营战略变化等,说明与
晶盛机电的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业绩下滑的风险。(7)说明预计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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