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泰星股份资讯
2024-04-08 16: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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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21 泰星股份 2024 年 4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刁镇化工园绿野路路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除以下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
表人。 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关于选举王健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耿建刚,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王健为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董事任职前,耿建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王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选举张玉亮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游永胜,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张玉亮为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董事任职前,游永胜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张玉亮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选举牛玲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牛民卜,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牛玲为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董事任职前,牛民卜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牛玲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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