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对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对
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审议。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应严格执行为他人提供担保
的审议程序。对于存在违反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导致公司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应当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要求其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无 (新增条款)
第二百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
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东作出合理安排。若公司主动终止挂牌
的,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
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应在审议终止挂
牌议案中明确对于未参与股东大会审
议的或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持反对或
弃权票的投资者采取回购等方式的保
护措施。
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公司应在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通知之日起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启动回购股份、撮合第三方股份
转让、清算等方式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新增条款后,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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