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43
证券代码:873299 证券简称:摘牌红点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浙江红点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浙江红点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停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浙江红点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等停牌进展公告。
三、摘牌整理期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红点影视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178 号)。根据《全国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因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四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
共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10 月 29 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
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红点”。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五、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姓名:丁善军
联系电话:0579-86013617
联系电话:15957901033
公告编号:2021-043
联系邮箱:503457710@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券商联系人姓名:王希
联系电话:15800636319
浙江红点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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