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73285 证券简称:吉尔泰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吉尔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 第五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 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还应当提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
担保; 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
公告编号:2022-016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
的商业逻辑。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执行。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擅自对
外担保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
任,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其赔偿损失。
-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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