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升达股份资讯
2021-08-26 16:12:0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873268 证券简称:升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西安升达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8 月 25 日做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68 升达股份 2021 年 9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西金路 115 号,升达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李付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付生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付生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选举周立威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周立威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周立威女士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选举李伟松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伟松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伟松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选举李超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超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超女士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选举李明东继续担任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明东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明东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