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智控: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联通智控资讯
2024-04-24 17:37: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3267 证券简称:联通智控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67 联通智控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扬州市广陵产业园沙湾南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沈长林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总结和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乔文芳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2023 年度经营成果分析、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分析及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分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关于<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以及《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五)审议《关于<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预测 2024 年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江苏联通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2,392,516.69 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8,455,922.01 元,公司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 82,392,516.69 元。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应分配股数 103,4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51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