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天宏锂电资讯
2024-04-29 19: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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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注册地址在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 2023 年末,立信
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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