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3139 证券简称:格林斯达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和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等议案。
公司向杭州盛杭景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60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999,000元。
2022年12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690号)。
截至缴款日2022年12月27号,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23年2月6日,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已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公告编号:2024-016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10060777013004507189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支付供应商款项、职工薪酬相关费用。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9,999,000.00
加:利息收入 20,887.37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004,681.4
其中:
支付供应商款项 8,671,681.40
支付职工薪酬 1,333,000.00
三、注销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转 15,205.97
入公司一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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