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139 证券简称:格林斯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开具保函、承兑汇票及全资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开立保函 合同》(合同编号:156C653202400001、156C653202400003)、《银行承兑合 同》(合同编号:156C516202400001)。其中,合计申请开具保函金额为
696.845157 万元,保证金为 104.53 万元,到期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申请银
行承兑汇票 370 万元,期限 6 个月,保证金为 55.5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斯达(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合同编号:91212024280016),申请 500 万元流动贷款,合同贷款期限 为 12 个月。
上述事项均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及其配偶沈娇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4-001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 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上述事项均在审议的额度 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及其配偶沈娇无偿为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戴恩平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9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沈娇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9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及其配偶沈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不涉及交易定价问题,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及其配偶沈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不涉及交易定价问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合计申请开具保函金额为
公告编号:2024-001
696.845157 万元,保证金为 104.53 万元,到期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申请银
行承兑汇票 370 万元,期限 6 个月,保证金为 55.5 万元。
2、工程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500 万元流
动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等。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及其配偶沈娇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银行融资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 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银行融资是公司及子公司实现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