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73139 证券简称:格林斯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韩利娟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原监事宋慧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导致公
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韩利娟为公司监事,行使监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 义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韩利娟,女,199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会计专业。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天喔食品有限
责任公司出纳;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
分公司会计;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北京紫玉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
计;2022 年 1 月就职于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部会
公告编号:2023-043
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后,公司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韩利 娟女士任职后,将按照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监督起到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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