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73130 证券简称:斯达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缺的需要,文新国拟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年,具体内容以文新国与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1%。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文新
国拟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借款 1000 万元,期限为两年,用于公司经营,并以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并追加公司保证担保》议案,其中涉及到的关联董事文新国、文新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文新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1-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适用
被担保人姓名:文新国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 18 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文新国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向文新国提供个人担保借款 1000 万元,期限为二年,用于公司经营。并以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并追加公司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具体内容以文新国与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文新国拟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分别借款 1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银行要求文新国借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要求公司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借款,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定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亦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告编号:2021-013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1,000 1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0%
其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 0 0%
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 0%
注:上表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含本次公告的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1%。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
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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