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恒瑞:总经理工作制度
智信恒瑞资讯
2024-02-08 1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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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8


证券代码:873126 证券简称:智信恒瑞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智信恒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智信恒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公司经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声明其兼职情况。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三)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八条 《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认定不适宜担任非上市公众公司总经理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两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如果未提前告知公司或在董事会正式批准前辞职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一条 其他高级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重大事项;

(三)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八)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一) 分支机构设置

决定境内分支机构(包括营业部、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及公司法允许的其他形式)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拟定公司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及公司法允许的其他形式)的方案。

(二) 日常性关联交易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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