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 2024-026
证券代码: 873100 证券简称: 倍施特 主办券商: 德邦证券
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23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
(2)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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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2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 2022 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317,769.98 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301,368.60
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16,401.39 元。 2022 年度受影响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增值税加计抵减及个税手续费返还项目减少
317,769.98 元。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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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面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2022) 年度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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