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8
股份简称:恒嘉高纯 股份代码:873086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邹平县临池镇郭庄工业园)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第二次更新)
主办券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优先股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查机构对于本次优先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优先股发行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后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并出具优先股无异议函。
重大事项提示
一、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二、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万股优先股,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
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建设高纯氧化铝超高温材料仓储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种类为固定股息率、可累计、非参与、设回售及赎回条款、不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优先股。每股优先股票面金额为100.00 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为 4.35%,不高于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7%。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条款详见本发行预案第二节“发行计划”,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为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人,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之股东具有回售权,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将全部计入金融负债。
六、提请关注风险,详见第四节“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七、本发行预案已在第六节“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挂牌以来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本次优先股股息(及赎回)的支付能力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八、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并出具优先股无异议函函。
十、本次优先股发行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长波、李桂梅为发行对象提供担保安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除另有说明外,本发行预案中的财务数据均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据。
目 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公司基本情况......7
二、发行计划......7
(一)发行目的......7
(二)发行方式......7
(三)发行对象......7
(四)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8
(五)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存续期限......9
(六)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10
(七)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10
(八)赎回及回售条款......12
(九)表决权限制......13
(十)表决权恢复......14
(十一)优先股股东知情权......15
(十二)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15
(十三)评级安排......15
(十四)担保安排......15
(十五)违约责任......15
(十六)本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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