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嘉高纯: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恒嘉高纯资讯
2020-11-10 18: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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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10


证券代码:873086 证券简称:恒嘉高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 10: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086 恒嘉高纯 2020 年 11 月 20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公司对自身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计划于 2020 年度拟向认购投资者发行优先股,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对象: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3、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种类为固定股息率、可累计、非参与、设回售及赎回条款、不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优先股。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为不超过 10 万股(含 1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4、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建设高纯氧化铝超高温材料仓储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6、票面股息率和股息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为年 4.35%,为固定股息率。

本次发行以现金方式支付优先股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转让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计息周期不足 12 个月的,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计息年度(期间)及付息安排如下:

(1)首个计息期间为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至当年末,该计息期间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该计息期间次年的 5 月 31 日;

(2)首个计息期间后的完整计息年度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的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每个完整计息年度次年的 5 月 31 日;

(3)最后一期计息期间为 1 月 1 日起至本次发行优先股全部回售或赎回之
日止。公司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份赎回价款时一并支付最后一个完整计息年度的股息,并且支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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