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2024】第054号关于对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佳农股份资讯
2024-12-04 16:32: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04


关于对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4】第 054 号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佳农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预付账款

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数据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你公司对年报问询的回复,年审会计师获取了预付账款对应的购销合同,合同内容简单,仅有水果预付款及金额,未约定水果质量要求和交货日期等;未能获取预付工程款对手方单位的函证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215.09 万元,增幅 29.05%,半年报披露系预付果蔬包装加工项目工程款所致。

根据你公司对年报问询的回复,截止 2023 年底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佳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对衢州市柯城区果甜柑橘专业合作社预付柑橘采购款期末余额 800 万元、对衢州市柯城区月龙果蔬专业合作社预付柑橘采购款期末余额 198 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曼德运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浙江紫金花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预付柑橘采购款期
末余额 766.27 万元,上述预付款实际采购金额为 0,截至 2024 年 7
月底已全部退回;你公司对衢州市柯城区月龙果蔬专业合作社预付西
梅采购款期末余额 304.25 万元,实际采购 22.89 万元,截至 2024 年
7 月底退回 473 万元,预付西梅采购款余额 271.36 万元。

请你公司:


(1)列示预付工程款涉及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对手方单位名称及联系地址、预付工程款账龄结构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未向年审会计师提供预付工程款对手方单位函证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原因,相关预付款项是否基于真实商业背景;

(2)说明上述预付水果采购款未发生实际采购或采购金额远低于预付款金额的情况下继续预付大额款项的原因,相关预付款项是否基于真实商业背景,是否存在变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或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情形。

2、关于股权投资与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10 月,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佳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秾农业”)出资 980 万元受让浙江中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图”)持有的湖北中土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土”49%的股权,杭州今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今农”)持有湖北中土 51%股权。根据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回复,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佳秾农业需替湖北中土支付对浙江中图欠款 2405 万元,替杭州今农支付对浙江中图欠款 1020 万元。截至 2023 年底你公司对杭州今农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920 万元,报告期末账面余额 760 万元。

2024 年 7 月,你公司披露《关于追认对外借款的公告》,称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佳秾农业分别向杭州今农提供借款
380 万元、540 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均不收取利息。你公司披露上述借款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归还,对年报问询的回复中未答复公司在现金流紧张、偿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对杭州今农提供无息借款的背景和商业考虑。公开信息显示,杭州今农已于 2023 年 5 月退出湖北中土股权投资。

请你公司:

(1)说明全资子公司购买湖北中土股权公告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需替湖北中土和杭州今农偿还对浙江中图借款的原因及商业考虑,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是否已代为偿还上述款项,对于该项合同安排的具体会计处理,公告未披露该合同安排的原因,代为偿还款项是否实际为收购股权成本的一部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公告显示湖北中土主要从事地产开发业务,结合收购时点湖北中土主要财务数据、定价依据,说明投资该公司的商业合理性,截至目前是否与你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补充列示 2022 年至今湖北中土各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3)结合你公司 2022 年 10 月参股湖北中土至今各股东实缴情
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实际控制湖北中土,未将湖北中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3、关于主要客户变动

2023 年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变动,全部为衢州市柯城区本地客户,与你公司注册地相近。其中,衢州市柯城鼎佳水果商行、
衢州市柯城区鑫汇水果商行、衢州市柯城区建飞水果商行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