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3048 证券简称:佳农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运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丽水华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溪农业”)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向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竹支行借款人民币共计 1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由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保证。现对上
述担保事项进行追认。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十四条:“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9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规定。”
因华溪农业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了同等比例担保,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丽水华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13 日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金竹镇华溪村坪塘 5-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金竹镇华溪村坪塘 5-1 号
注册资本:3,000,000 元
主营业务: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蔬菜种植;新鲜蔬
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
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土地整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根俊
控股股东: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何根俊
公告编号:2024-019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4 月 30 日资产总额:3,402,943.06 元
2024 年 4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1,516,000.00 元
2024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1,886,943.06 元
2024 年 4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4.55%
2024 年 4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4.55%
2024 年 4 月营业收入:0 元
2024 年 4 月利润总额:-4,520.8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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