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048 证券简称:佳农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以下简称“会所”)接受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4)第 01160005 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如报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3、预付账款、注释 4、其他
应收款、注释 17、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佳农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
付账款余额 41,101,662.46 元,较上期预付账款增加 26,021,805.26 元,增长比例为 172.56%,其他应收款杭州今农实业有限公司暂借款余额 9,2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款余额 6,818,899.00 元,由于企业提供资料有限且金额较大,我们未能有足够的证据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业务的真实性和其他应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可收回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
公告编号:2024-011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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